最高奖励5000万元 西安市2023年工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发布

专项资金申报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安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西安市2023年工业(中小企业)

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的实施意见》(市字〔2020〕1号,简称《实施意见》)、《西安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补充政策》(市办字〔2021〕61号,简称《补充政策》)、《2022年西安市重点产业链招商若干政策》(市政办发〔2022〕19号,简称《招商政策》)、《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市政发〔2022〕13号,简称《稳经济政策》)等文件精神,我们编制了《西安市2023年工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简称《申报指南》),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专题

本次《申报指南》共分为24个专题,各专题具体的奖补标准、申报条件、申报应提交资料等详见相关附件

(一)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专题(详见附件1)

(二)支持企业协同发展专题(详见附件2)

(三)支持产业集群发展专题(详见附件3)

(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专题(详见附件4)

(五)支持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项目专题(详见附件5)

(六)强化国家资金配套专题(详见附件6)

(七)支持零部件配套企业专题(详见附件7)

(八)支持园区建设标准厂房专题(详见附件8)

(九)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题(详见附件9)

(十)支持园区招商引资专题(详见附件10)

(十一)支持企业入园进区标准厂房租赁专题(详见附件11)

(十二)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专题(详见附件12)

(十三)支持重点产业链招商运营专题(详见附件13)

(十四)支持中小企业降低融资成本专题(详见附件14)

(十五)企业固定资产贴息专题(详见附件15)

(十六)支持光伏企业快速发展专题(详见附件16)

(十七)支持光伏储能系统建设专题(详见附件17)

(十八)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专题(详见附件18)

(十九)支持研发工业软件专题(详见附件19)

(二十)支持工业互联网服务专题(详见附件20)

(二十一)支持举办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活动专题(详见附件21)

(二十二)支持5G产业发展专题(详见附件22)

(二十三)支持5G创新应用专题(详见附件23)

(二十四)称号类专题,包含《实施意见》和《补充政策》中,根据国家、省级、市级部门评定称号,并给予奖励的相关政策。(详见附件24)

《实施意见》《补充政策》《招商政策》和《稳经济政策》支持政策在《申报指南》中未涉及的,另行组织申报。

二、申报、审核程序

(一)通过网站等媒介向社会发布《申报指南》。

(二)申报单位根据《申报指南》相关要求,按照自愿原则,向所在区县、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文件和相关佐证资料。

(三)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初审工作,并以正式文件推荐上报。

(四)市工信局各相关处室对上报资料进行审核,根据工作需要,可按照财政有关规定,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审核(或聘请专家进行评议、评审)。根据审核结果,对获得支持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

(五)公示无异议,并经市政府审定后,市工信局会同市财政局下达资金计划。

三、申报工作要求

(一)请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初审工作需要,分别确定辖区企业申报截止时间,并督促企业按时上报资料。请各申报单位提前对接所在区域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了解申报截止时间,按时上报资料。请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2023年4月15日前,上报推荐文件和相关资料(企业纸质申报书2份,PDF格式扫描件1份,EXCEL格式各专题汇总表1份)。

(二)申报单位申报书纸质资料需按A4纸张尺寸印制,申报书封面统一格式(见附件25),申报书最后两项内容统一为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见附件26),申报书书脊处统一标明“××专题-××区县(开发区)-××企业(单位)”,其他内容请按照各专题附件要求编制目录页码并进行胶印简装,勿附带塑料或其他材质封皮。

(三)申报单位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数据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政策申报实行集中申报与常态化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本次集中申报后,其他符合本《申报指南》的项目(事项)申报企业(单位),通过陕西财政云项目库外网(网址:czyxmk.sf.gov.cn)进行申报,所报项目作为2024年预算储备项目(事项)纳入到财政云项目库管理,储备项目申报截止时间按财政部门年度预算编制相关通知为准。

(六)企业(单位)申报事项同时符合中央、省级、市级同类型政策奖补条件的,可同时给予支持。申报企业可同时享受《申报指南》各类政策,其中项目类奖补政策,同一企业的同一备案项目符合多条政策支持条件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支持。

五、监督管理

市工信局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和要求,维护申请单位的合法权益,严禁任何中介机构以任何形式对申报支持政策奖励补助事项进行不实包装。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附件1-24

 

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专题申报指南

一、奖补标准
 

(一)先进制造业技改政策。按照《关于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的实施意见》(市字〔2020〕1号),对企业在增产扩建、设备更新、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等方面,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二)招商政策技改支持。按照《2022年西安市重点产业链招商若干政策》(市政办发〔2022〕19号),对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建设期要求

1.申报先进制造业技改政策,要求申报项目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完工。

2.申报招商政策技改支持,要求申报项目于2022年5月31日后开工,并于2022年12月31日之前完工。

(二)申报单位是在西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三)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依法上报统计数据。

3.申报项目实施地须在西安市范围内。

4.申报项目备案(核准)、环评手续齐全。

5.申报单位现无严重失信行为或特定严重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陕西西安)网站查询情况为准。

 

支持企业协同发展补助专题申报指南

一、奖补标准

(一)先进制造业协同发展政策。按照《关于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的实施意见》(市字〔2020〕1号),鼓励制造业企业之间,以及市级重大工程项目与制造业企业之间,加强合作、协同发展。制造业企业使用或供应制造业产品年度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较上年度的增量部分的2%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制造业企业给市级重大工程项目生产供应产品年度总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按较上年度的增量部分的2%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上年度无使用或供应的,从有使用或供应的第二年开始执行。

(二)重点产业链招商采购支持。按照《2022年西安市重点产业链招商若干政策》(市政办发〔2022〕19号),支持新招引的重点产业链建设项目企业与本地制造业企业加强合作,设备采购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新招引企业,按不超过实际采购额的30%进行补贴,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先进制造业协同发展政策

1.供需双方是在西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单位应为制造业企业,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依法上报统计数据。

3.供需双方须无关联关系。

4.同一企业仅可作为使用或供应的其中一方申报补助。

5.制造业企业使用或供应制造业产品的,2021、2022年度本地全部销售收入或本地采购总额每年须在1000万元以上;制造业企业给市级重大工程项目生产供应产品的,2021、2022年度本地全部销售收入总额每年须在500万元以上。

6.对2022年较2021年增量部分进行奖励。

7.申报单位现无严重失信行为或特定严重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陕西西安)网站查询情况为准。

(二)重点产业链招商采购支持

1.供需双方是在西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单位为自政策发布之日起(2022年5月31日)完成工商注册的新招引的重点产业链建设项目企业。

3.供需双方须无关联关系。

4.采购的设备为制造业通用或专用设备。

5.对新招引企业注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的设备采购额进行补贴(以发票金额为准)。

6.申报单位现无严重失信行为或特定严重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陕西西安)网站查询情况为准。

 

支持产业集群发展专题申报指南

一、奖补标准

按照《西安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支持政策实施细则》(市政办字〔2020〕5号)、《2022年西安市重点产业链招商若干政策》(市政办发〔2022〕19号),围绕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每引进一个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产业链配套企业,项目完成全部投资后,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给予招商主体奖励。其中:

(一)招商主体为龙头企业的,每引进一个,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二)招商主体为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的,每引进一个,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年度累计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龙头企业与市政府签订产业集群共建协议的,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按照协议中相关标准执行。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龙头企业的,须为在西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且为《实施意见》中明确的龙头企业,以及对促进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建设有示范、引导作用的大型骨干企业。同时,企业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依法上报统计数据。

(二)申报单位为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的,引进的产业链配套企业须为《实施意见》中明确的电子信息制造、汽车、航空航天、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食品和生物医药产业龙头企业的配套企业。

(三)龙头企业与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合作共同引进的产业链配套企业,该项奖励原则上由龙头企业进行申报、享受。

(四)申报项目实施地须在西安市范围内,备案(核准)、环评等手续齐全。

(五)申报项目须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完工。

(六)申报单位现无严重失信行为或特定严重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陕西西安)网站查询情况为准。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专题申报指南

一、奖补标准
 

(一)先进制造业投资支持。按照《西安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支持政策实施细则》(市政办字〔2020〕5号),对从外地引进或本地企业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新建项目,自项目正式开工之日起3年内完成全部投资的,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重点产业链招商投资支持。按照《2022年西安市重点产业链招商若干政策》(市政办发〔2022〕19号),从外地引进或本地企业实施的制造业新建项目,三个月内完成本地注册,年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并且达到签约总投资额40%以上的项目实施主体,按照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先进制造业投资支持

1.申报单位是在西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2.申报项目实施地须在西安市范围内。

3.申报项目分为从外地招商引资的和本地企业实施的新建项目。新建项目指新注册企业项目或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超过企业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的项目。

4.申报项目备案(核准)、环评手续齐全。

5.对包含厂房建设的施工项目,要求自项目取得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年内完成全部投资;对使用(包括租赁、购买、厂房入股等情况)现有厂房,单纯购置设备的项目,要求自入驻协议(合同)或第一笔设备购置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完成全部投资。

6.申报项目须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完工。

7.申报单位现无严重失信行为或特定严重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陕西西安)网站查询情况为准。

(二)重点产业链招商投资支持

1.申报单位是在西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2.申报项目实施地须在西安市范围内,自政策发布之日起(2022年5月31日)三个月内完成本地注册,至2022年12月31日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并且达到签约总投资额40%以上。

3.申报项目分为从外地招商引资的和本地企业实施的新建项目。新建项目指新注册企业项目或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超过企业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的项目。

4.申报项目备案(核准)、环评手续齐全。

5.申报单位现无严重失信行为或特定严重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陕西西安)网站查询情况为准。

 

支持企业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奖励专题申报指南

一、奖补标准
 

按照《关于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的实施意见》(市字〔2020〕1号),对列入省市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直接投资额(包括设备购置、技术转让、专利和软件购买及研发费用等)在1000万元以上,具有较好产业发展示范作用、相关技术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奖、专利奖等奖励的重大技术创新项目,给予100万元奖励。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是在西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二)申报单位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依法上报统计数据。

(三)申报项目列入省市技术创新项目计划,且实施地须在西安市范围内。

(四)申报项目相关技术于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奖、专利奖等奖励,且项目完成全部投资。

(五)申报单位现无严重失信行为或特定严重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陕西西安)网站查询情况为准。

 

强化国家资金配套专题申报指南

一、奖补标准
 

按照《关于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的实施意见》(市字〔2020〕1号),企业(机构)获得的国家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专项资金,由市财政按比例给予配套奖励。其中:

(一)对获得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相关资金支持的,按1∶1的比例给予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二)对获得国家智能制造、工业强基、绿色制造、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等相关资金支持的,按1∶0.5的比例给予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是在西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机构或科研院所。

(二)申请配套奖励的单位,获得的国家资金须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内进入企业账户。

(三)申报单位现无严重失信行为或特定严重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陕西西安)网站查询情况为准。

 

支持零部件配套企业专题申报指南

一、奖补标准
 

按照《关于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的实施意见》(市字〔2020〕1号),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龙头企业的零部件配套企业租用标准厂房,自正式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时间起,前三年免租金、后两年租金减半,减免的租金由财政资金按年度给予补助,补助资金由市、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财政按1:1的比例分担。补助金额按企业年度实际租赁面积和单位面积租金进行核算(单位面积租金最高不超过园区平均租赁价格)。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是在西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二)申报单位须为《关于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的实施意见》中明确的,电子信息制造、汽车、航空航天、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产业龙头企业的配套企业;

(三)申报单位入驻的标准厂房应由龙头企业、国家级开发区、省级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或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投资建设;

(四)申报单位入园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

(五)申报单位入园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2022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2022年向龙头企业提供制造业产品产值在500万元以上;

(六)申报单位与标准厂房建设运营单位无关联关系,租赁合同租期不少于三年,厂房自用且用于生产;

(七)申报项目备案(核准)、环评等手续齐全;

(八)申报单位生产经营正常,现无严重失信行为或特定严重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信用中国(陕西)网站查询情况为准。

 

支持园区建设标准厂房专题申报指南

一、奖补标准
 

按照《关于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的实施意见》(市字〔2020〕1号),对投资新建三层及以上标准厂房的投资主体,按100元/平方米给予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经有关部门审批,对将原有标准厂房加层改造为三层及以上厂房的,按100元/平方米(不含原有部分)给予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新建重装设备标准厂房的,按50元/平方米给予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150万元。新建(改建)的标准厂房面积须达到1万平方米以上,且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是在西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科研院所。

(二)申报单位应为吸引先进制造业项目落地而建设标准厂房的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航空基地、航天基地的相关单位(企业),以及省级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

(三)园区标准厂房项目须在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计划建设内容,且新建(改建)的标准厂房面积须达到1万平方米以上。

(四)申报项目备案(核准),土地、规划、建设、施工、环评等相关手续齐全。

(五)新建重装设备标准厂房的层高不少于6米,地面承重不小于1000kg/平方米。

(六)申报单位现无严重失信行为或特定严重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陕西西安)网站查询情况为准。

 

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专题申报指南

一、奖补标准
 

按照《西安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补充政策》(市办字〔2021〕61号),对工业园区内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的道路、供电、供水、供气、供热、排水、园区循环改造、新建(改造)园区环保设施、配套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2%给予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其中承载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是在西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科研院所;

(二)申报单位应为承接先进制造业项目落地的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航空基地、航天基地的相关单位(企业),以及省级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

(三)园区基础设施项目须在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计划建设内容,且投资总额在2000万元以上;

(四)申报项目备案(核准),土地、规划、建设、施工、环评等相关手续齐全;

(五)申报单位现无严重失信行为或特定严重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陕西西安)网站查询情况为准。

 

支持园区招商引资专题申报指南

一、奖补标准
 

按照《西安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补充政策》(市办字〔2021〕61号),对工业园区从外地引进或本地企业投资的先进制造业“园中园”等新建项目,完成投资额1亿元以上,按完成投资额的5‰给予园区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是在西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科研院所;

(二)申报单位须为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航空基地、航天基地及省级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

(三)引进的先进制造业“园中园”等新建项目,产业规划应符合开发区和县域工业集中区主导产业,新建园区用于中小微企业入驻;

(四)申报项目备案(核准),土地、规划、建设、施工、环评等相关手续齐全;

(五)申报项目须在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计划建设内容,且投资额1亿元以上;

(六)报单位以前享受过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股权支持的,须到期股权投入已回购;

(七)申报单位现无严重失信行为或特定严重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陕西西安)网站查询情况为准。

 

支持企业入园进区标准厂房租赁专题申报指南

一、奖补标准

按照《西安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补充政策》(市办字〔2021〕61号),支持企业按照园区产业定位“入园进区”,对符合园区主导产业的企业给予标准厂房租赁补贴,按照每平方米8元/月的标准进行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连续补贴不超过三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是在西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二)申报单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

(三)申报单位为2022年度入驻园区(基地)的中小微企业,租期原则上不少于3年,且厂房作为自用;

(四)申报单位设备到位、已试生产或正常生产;

(五)申报单位所租赁的标准厂房须为下列主体之一投资建设或运营。

1.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航空基地、航天基地;

2.省级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

3.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

(六)申报项目立项批复或备案、环评等相关手续齐全;

(七)申报单位现无严重失信行为或特定严重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陕西西安)网站查询情况为准。

 

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专题

一、奖补标准
 

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市政发〔2022〕13号),对2022年新入驻和续租开发区、县域工业集中区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标准厂房的中小企业,按照实际租赁价格的30%进行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是在西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二)申报单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

(三)申报单位为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新入驻园区(基地)的中小微企业,租期原则上不少于3年,且厂房作为自用;

(四)申报单位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续租园区(基地)的中小微企业,上一次租期原则上满3年且续租租期原则上不少于3年并且厂房作为自用;

(四)申报单位设备到位、已试生产或正常生产;

(五)申报单位所租赁的标准厂房须为下列主体之一投资建设或运营。

1.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航空基地、航天基地;

2.省级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

3.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

(六)申报项目立项批复或备案、环评等相关手续齐全;

(七)申报单位现无严重失信行为或特定严重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陕西西安)网站查询情况为准。

 

支持重点产业链招商运营专题

一、奖补标准
 

按照《2022年西安市重点产业链招商若干政策》(市政办发〔2022〕19号),对新招引工业企业,三个月内完成本地注册,租赁开发区、县域工业集中区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标准厂房,并且年内完成设备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的,自正式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时间起,给予一年租金补贴,减免的租金由市、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财政按1:1的比例分担。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新招引的工业企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单位自完成本地注册日期起至租赁开发区、县域工业集中区和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标准厂房,需在三个月内完成,且不得超过2022年12月31日;

(三)申报单位所租赁的标准厂房须为下列主体之一投资建设或运营。

1.西咸新区、高新区、经开区、航空基地、航天基地;

2.省级重点建设县域工业集中区;

3.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

(四)标准厂房租期原则上不少于3年,且厂房作为自用;

(五)申报单位2022年度完成设备投资不低于1000万;

(六)申报单位项目立项批复或备案等相关手续齐全;

(七)申报单位无严重失信行为或特定严重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陕西西安)网站查询情况为准。

 

支持中小企业降低融资成本专题申报指南

一、奖补标准
 

(一)先进制造业流贷贴息。按照《西安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补充政策》(市办字〔2021〕61号),对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增速超过30%的制造业中小企业的新增流动资金贷款,按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支持工业企业稳产增产。按照《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市政发〔2022〕13号)对2022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且正增长的制造业中小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按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和实际贷款发放利率中较低者的50%给予贴息,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是在西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中小企业。

2.申报先进制造业流贷贴息的,2022年1月1日至6月1日期间有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的申报单位2022年营业收入须在2000万元以上且全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30%;申报支持工业企业稳产增产的,2022年6月2日至12月31日期间有新增流动资金贷款的申报单位2022年营业收入须在2000万元以上且全年营业收入为正增长。

3.申报单位现无严重失信行为或特定严重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陕西西安)网站查询情况为准。

 

企业固定资产贴息专题申报指南

一、奖补标准
 

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市政发〔2022〕13号),对2022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2022年6月2日至12月31日之间的新增的固定资产贷款产生的利息贴息,按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和实际贷款发放利率中较低者的50%给予贴息,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二、申报条件

1.2022年度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依法上报统计数据。

2.申报单位现无严重失信行为或特定严重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陕西西安)网站查询情况为准。

 

支持光伏产业发展专题申报指南

一、奖补标准
 

按照《西安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补充政策》(市办字〔2021〕61号),对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至10亿元、增速超过30%,和对年营收超过10亿元以上、增速超过20%的光伏生产企业,按其营业收入的1%给予奖励,奖励金额分别不超过200万元、5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是在西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二)申报单位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依法上报统计数据。

(三)申报单位2022年度光伏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达到50%以上。

(四)申报单位现无严重失信行为或特定严重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陕西西安)网站查询情况为准。

 

支持光伏储能系统建设专题申报指南

一、奖补标准
 

按照《西安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补充政策》(市办字〔2021〕61号),对企业法人建成运行的光伏储能系统,光伏电站装机规模不低于1兆瓦,储能系统不低于1兆瓦时,按照储能设备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投资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是在西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单位必须按照规划完成光伏电站和储能系统建设,(两者均为新建项目,项目完工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且光伏电站并网运行,储能系统正常运营。

(三)申报单位现无严重失信行为或特定严重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陕西西安)网站查询情况为准。

 

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专题申报指南

一、奖补标准

对规上工业企业主导建设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在投入使用后,按照平台建设总投资(设备改造、软件、硬件、系统集成、网络建设、技术服务、研发等费用)3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3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是在西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工业企业。

(二)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依法上报统计数据。

(三)申报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需整合现有业务系统,实现管理、生产、经营等环节数据互联互通;申报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需具备完整架构,Sass层不少于5个应用,具备行业服务能力。

(四)申报项目总投资300万元以上,建设周期不超过三年。项目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完成建设并已投入使用。

(五)申报单位生产经营正常,现无严重失信行为或特定严重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信用中国(陕西)和信用中国(陕西西安)网站查询情况为准。

 

支持研发工业软件专题申报指南

一、奖补标准
 

对企业新开发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维服务、仓储物流、能源管理、供应链管理等工业软件,按照研发该产品实际投入金额的3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西安市注册的企业。

(二)工业软件研发要有企业正式批复的软件研发计划书(包括软件功能、经费投入、研发时间及投入团队及人员情况)。

(三)工业软件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与申报产品版本号相符(每个企业仅限申报一个项目)。

(四)工业软件产品用途为工业企业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运维服务仓储物流、能源管理、供应链管理等方向,且须用于对外服务或销售,客户数量不少于两户(不含嵌入式及定制化开发软件)。

(五)工业软件产品研发投入包括:相关研发人员人工费用、软件开发配套软硬件投资、招投标、软件测试、专利申请等费用。

(六)工业软件产品在取得软件著作权后至一年内销售金额累计到账额需达到100万元。

(七)申报单位生产经营正常,现无严重失信行为或特定严重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信用中国(陕西)和信用中国(陕西西安)网站查询情况为准。

 

支持工业互联网服务专题申报指南

一、奖补标准
 

通过工业互联网平台,服务我市10家以上规上工业企业且该部分年度服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的运营主体,按照该部分年度服务收入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西安市注册的企业。

(二)2022年向本市10家以上规上工业企业提供工业互联网服务(软硬件产品、云化服务、设备改造等)。

(三)2022年工业互联网服务其有效合同实际收入不低于500万。

(四)申报单位已入选西安市工业互联网产业生态供给资源池。

(五)申报单位生产经营正常,现无严重失信行为或特定严重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信用中国(陕西)和信用中国(陕西西安)网站查询情况为准。

 

支持举办促进工业互联网发展活动专题申报指南

一、奖补标准
 

对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举办工业互联网领域相关峰会、论坛、大赛等活动,按活动投入金额的2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政府部门或在西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实际出资举办该活动。

(二)活动的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为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政府或政府部门。

(三)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内在西安市举办的工业互联网领域相关峰会、论坛、大赛等活动,各活动费用不低于50万元。

(四)资金使用范围:策划和设计、场地租赁及布置、设备租赁费、物料设计和制作、嘉宾接待和会议筹备、媒体宣传、赛事奖金、评审评估等费用。

(五)申报单位生产经营正常,现无严重失信行为或特定严重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信用中国(陕西)和信用中国(陕西西安)网站查询情况为准。

 

支持5G产业发展专题申报指南

一、奖补标准
 

对企业研发生产的5G芯片、射频器件、微波器件和天线等产品,且年度单一产品销售额突破1000万元的,给予50万元奖励。每个产品只奖励一次,每个企业每年获得奖励的产品不超过2个。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是在西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二)申报单位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依法上报统计数据。

(三)2022年5G芯片、射频器件、微波器件和天线等单一产品销售额突破1000万元。

(四)产品应为面向5G进行研发设计生产的产品,具有相关的专利证书。

(五)申报单位生产经营正常,现无严重失信行为或特定严重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信用中国(陕西)和信用中国(陕西西安)网站查询情况为准。

 

支持5G创新应用专题申报指南

一、奖补标准
 

每年在工业、农业、商贸、交通、教育、文化旅游、医疗、节能环保、城市管理、建筑、家居生活、应急安全等领域,遴选不超过10个5G创新应用解决方案。每个给予20万元奖励,同一企业年内奖励项目不超过两个。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西安市内注册企业。

(二)所申报解决方案需有两个以上应用案例,且应用案例需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实施完成。

(三)申报单位生产经营正常,现无严重失信行为或特定严重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信用中国(陕西)和信用中国(陕西西安)网站查询情况为准。

 

称号类专题申报指南

一、奖补标准

按照《关于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的实施意见》(市字〔2020〕1号)和《西安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补充政策》(市办字〔2021〕61号)对获得以下称号或荣誉给予奖励:

(一)在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上年度发布的中国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排行榜中,对首次入选中国企业500强的制造业企业,给予30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选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的,给予200万元奖励。同一企业同时入选两个榜单的,按奖励额最高的一项执行。

(二)对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获得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培育企业、产品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30万元奖励。同一企业获得多项国家级认定的,按奖励额最高的一项执行。

(三)对首次获得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名单(示范工厂揭榜单位、优秀场景)认定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

(四)对获得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的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

(五)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认定的基地,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奖励。

(六)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企业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服务型制造项目、平台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奖励

(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

(八)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奖励

(九)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绿色工业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设计产品认定的企业,每种产品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奖励,最高分别不超过100万元、80万元。企业同时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制造名单认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进行奖励。

(十)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

(十一)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

(十二)对获得市级先进制造业标准化试点认定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

(十三)对获得国家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不含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互联网解决方案、工业互联网应用等工业互联网领域试点示范企业(项目),给予30万元奖励。对获得市级工业互联网领域(含工业互联网、5G、物联网等)试点示范认定的企业(项目),给予20万元奖励。

(十四)对获得市级工业互联网示范基地(园区)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十五)对获得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证书(成为市级贯标试点一年半以内),给予30万元奖励。

同一企业同年获得中央、省级、市级相同称号,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二、申报条件

(一)相应称号须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之间内获得。

(二)申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工业互联网领域试点示范企业(项目)”“绿色制造”称号的,需通过我市审核推荐并获得国家或省级认定。

(三)称号未曾享受过市级本项政策支持,再次认定的也可以享受政策。

(四)申报单位现无严重失信行为或特定严重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失信行为以信用中国(陕西西安)网站查询情况为准。

 

扫一扫进入小程序
发现更多精彩